问:5月5日,欧洲议会通过《关于中国持续进行“器官摘取”的决议》,指责中国针对罪犯特别是“法轮功”练习者进行持续、系统、非人道、国家认可的“器官摘取”。欧委会国际伙伴事务委员乌尔皮莱宁代表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在议会辩论期间发言,谴责中国的“器官强摘”,对中国对死刑和器官移植数据保密表示严重关切。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所谓中国进行“器官强摘”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和一些反华势力为抹黑中国、欺骗国际社会、掩盖邪教本质而撒下的弥天大谎,纯属凭空捏造。欧洲议会以及欧盟官员基于毫无事实依据的虚假信息,发布有关极其不负责任的决议和言论,是典型的偏见与傲慢,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欧洲议会通过这样的决议,只能说明这一机构已成为散布虚假信息的场所。
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法律严禁人体器官买卖和非法移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在中国,公民自愿捐献是人体器官唯一合法来源。中国的器官移植数据公开透明,每年发布《中国器官移植发展报告》,世卫组织及相关国际专业协会均高度评价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发展取得的积极成就。
我们敦促欧方认清事情真相,以免沦为“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反华势力利用的棋子和传播虚假信息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