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治理视域下邪教防治实证研究——以浙江...
  •   

 新时代乡村治理视域下邪教防治实证研究——以浙江省部分县域为样本(上)

三、浙江省农村群体识邪反邪意识调查分析

(一)调查方法

为了掌握农村群体自身防御邪教的能力,本研究向T县和C县农村住户发放2019年浙江省反邪教协会关于群众邪教识别水平和反邪教意识的调查问卷。调查采用匿名、线下填写问卷的方式,发放问卷187份,收回有效问卷183份,有效率为97.86%。具体调查地点为T县、C县的寺庙、祠堂、广场、街道、学校等。

(二)调查对象

1.性别与年龄结构。按性别分,调查样本中男性占53.55%,女性占46.45%。从年龄结构看,44.81%的调查对象为36岁至60岁,31.15%的调查对象为22岁及以下,16.39%的调查对象为23岁至35岁,7.65%的调查对象在61岁以上(见表1)。总体上,调查对象的性别比例中男性略高于女性;年龄结构上T县样本年龄有六成集中在36岁至60岁之间,C县样本年龄有近五成在22岁及以下。

2.文化程度和政治面貌。调查样本中,受教育程度主要分布在专科及以下,其中初中及以下的占54.64%,高中的占26.23%,专科的占11.48%(见表2)。

调查样本中,政治面貌主要由40.98%的群众、26.23%的少先队员、20.22%的共产党员和7.10%的共青团员构成(见表3)。

从县域看,C县样本中有五成以上为少先队员,有88.89%的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T县样本中群众、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人数高于平均水平,有72.55%的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上。

(三)农村群体识邪意识的调查分析

1.信教情况。调查样本中,不信教的有62.3%,信教的有24.59%,不清楚自己是否信教的有13.11%(见表4)。从县域样本看,C县样本中信教人数比例是T县的2倍多,不清楚自己是否信教的人数比例更是远高于T县。比较县域样本初步可见,调查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与信教情况之间存在一定关联。

2.邪教传播的主要方式。调查样本中,有17.49%的村民表示曾受到邪教骚扰,且青少年占到四分之一。邪教传播的主要方式中,电话或短信骚扰的为42%,分发反宣品的为32%,张贴邪教海报或者发放宣传单的为17%,搭话聊天的为2%,其他方式为7%。

3.对邪教及相关非法组织名称的知晓情况。调查样本中,知晓“法轮功”的有61.75%,知晓“全能神”的有38.25%,知晓“观音法门”的有23.50%,知晓“呼喊派”的有18.03%,知晓“心灵法门”的有18.03%。在“从未听说”的样本中,C县数据远超过平均水平,有60.38%的人为22岁及以下,这与以往研究指出青少年群体具有相对薄弱的识别邪教能力的观点较为相符(见表5)。

(四)农村群体反邪意识的调查分析

1.关于应对上门或者在路面宣传邪教的态度。调查数据显示,总体上有57.92%的人选择“设法报警”,21.31%的人选择“上前阻止”,20.77%的人选择“不予理睬”。可见,大部分群众对防范和打击邪教的态度较为坚决和积极。

2.关于网络反邪教的情况。一是调查接触网络反邪教警示信息的情况。调查样本中有61.75%的人表示“没有接触过”,19.67%的人表示“偶尔接触”,15.30%的人表示“经常看到”,3.28%的人表示“不小心点击”(见表6)。二是调查对反邪教网站的知晓情况。调查样本中,有46.23%的人表示“都没听过”,有33.49%的人知晓“中国反邪教网”,对其余网站的知晓率均低于10%(见表7)。从县域样本看,T县样本对反邪教网站的知晓率高于C县。经访谈,22岁及以下的调查对象大部分在课余能接触手机和网络,从而排除了因客观条件无法接触网络反邪教信息的可能。可见,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网络反邪教宣传力度,重视对青少年群体的普及工作。

3.当前社会治理邪教的重点。调查样本中,有93.99%的人认为要加大反邪教宣传和打击力度,有3.83%的人认为没有造成危害就无需严厉打击,有2.19%的人认为不应该打击。对于是否愿意成为反邪教教育志愿者的调查,有92.35%的人表示愿意。进一步分析发现,持否定态度的有40%是22岁及以下的青少年群体(见表8)。

四、“三治结合”下的农村邪教防治策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6]。新时代农村邪教防治工作,应当在坚持由党委政法委主导、公检法部门保障的前提下,协调反邪教协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力量等组织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协同效应。

(一)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反邪教网格化管理机制

当前,大部分县域推行了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体系,最大程度地整合乡村社会资源,以较低成本解决发展与治理之间的矛盾[17]。坚持党建引领,构建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三方联动的反邪教网格化管理机制,组建党员干部责任制下的防控工作组和帮教工作组。同时,落实网格员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激励基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特别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主要负责人、帮教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防止邪教组织的拉拢和侵蚀。

(二)夯实自治基础,拓展邪教防治的群众阵线

1.发挥村委组织力量,推动反邪教网格化管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自治组织,能够弥补政府的有限性。一是掌握邪教人员动态,治理邪教风险的内部扩散。例如,T县P镇依托网格员班底建立反邪教专职队伍。二是定期入户排查和宣传,防范邪教风险的外部输入。一方面组织村干部与网格员对邪教人员进行逐村逐人的定期排查;另一方面通过文化礼堂、村镇宣传栏、标语墙和微信群等载体,对村民开展不定期、不同形式的反邪教宣传。

2.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拓宽邪教防治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遏阻邪教的“缘传播”效应。一是结合产业特色,政府与乡镇企业、村社团体等社会组织建立民间反邪教试点,增强群众的邪教防御意识。例如,P县以劳务输入型的乡镇企业为合作重点,依托工会活动、职工培训等方式传播反邪教知识[18]。又如,T县结合本土旅游业优势推行“民宿反邪”试点。二是激发现有志愿者队伍活力,培养反邪教公益力量。例如,T县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在政府“妇女之家”项目的引领下,激励700余名女性义工与孤寡老人、残疾人士、留守儿童等群体进行结对帮扶,开展助老、助困和助学等一系列公益服务;而当地反邪教协会通过“妇女之家”广泛建立反邪教宣传阵地,将防范邪教意识带入千家万户。

(三)强化法治保障,优化邪教人员的管控手段

1.公安部门加强警民联动,落实邪教风险的排查和评估,采取相应的分级管控和信息化预警措施。第一,推动“一村一辅警”模式,与村民委员会建立反邪教网格化管理排查工作机制,最大范围掌握当地邪教存量风险。从户籍管理入手,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员等重点群体[19],或是非法聚集点、家庭教会等场所进行定期排查,推动以村社为单位的邪教风险评估。第二,落实邪教风险的“分村分级”管控措施。对于邪教风险较高的区域,对涉邪群体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掌握信息,争取依法化解风险;对于邪教风险较低的区域,加大反邪教法治宣传力度,不定期开展反宣品的清查和整治行动,防范邪教增量风险。第三,加强农村智慧警务室建设,提升邪教风险预警能力。第四,创新警民联动模式,提高群众法制意识,拓宽群众举报途径。目前,较多公安派出所不定期到企业、中小学,或是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群体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如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邪教、禁毒等专题。此外,一些公安派出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创建警民互动平台调解群众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例如,C县某公安派出所创建“大榕树警务”警民联络点,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2.司法部门加强与反邪教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合作,引入心理辅导和治疗技术,建立邪教防治的“心防”工程。第一,加强邪教人员教育帮扶的队伍建设,与心理学、宗教学等领域的科研院所深入合作,推动以科研项目反哺教育帮扶的科学研究。实践证明,邪教人员的转化时间较长,且具有反复性,类似于戒毒。一般邪教痴迷人员的转化难度略低于邪教骨干分子,但其在邪教组织中的人数要明显多于骨干分子,所以,不论是教育帮扶技术上还是专业人员资源上都存在供需矛盾。对此,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力度扶持民间反邪教志愿团体,为邪教痴迷者的家属提供帮助。落实邪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受邪教裹挟人员在法律层面分为涉案和未涉案两类,按教育帮扶效果可分未转化、反复和已转化三个级别。要组织帮教小组定期与被转化人员谈话,掌握其动态。对于未转化的邪教人员,以解决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问题为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定期心理疏导、回访和跟踪;对于反复的人员,以解决其心理上的问题为主,激发其家庭或者朋友给予更多的情感关怀,为其回归家庭、回归组织创造条件;对于已转化的人员,以提供生活和经济上的帮扶为主,为其回归社会提供援助[20]。邪教受害者的帮扶。例如,C县人民政府建立“龙港小区”,为近百名曾经痴迷于“全能神”邪教的人员提供了生活服务和经济帮扶,大部分已接受教育和社会帮扶。

(四)弘扬德治教化,培育抵制邪教的文明乡风

1.坚持正信宗教文化,挤压非法宗教和邪教的滋生空间。当地政府应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并发挥宗教反邪的作用。县人民政府、反邪教协会可以与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深入合作,通过宣讲正信宗教文化,强化舆论引导,组建爱国宗教人士宣讲队,揭批歪理邪说,引导有宗教信仰的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制异端邪说。例如,目前T县人民政府运用“佛宗道源”的地缘优势,在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和反邪教教育培训班中,邀请权威宗教人士利用专业知识讲解宗教和邪教的区别,使农村群众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

2.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行以中小学师生为重点的反邪教基础教育。本次问卷调查发现,22岁以下的青少年群体呈现出识别邪教水平较低、反邪教意识薄弱的特征。然而,青少年意识形态的形成往往在无意识状态下受到家庭中长辈宗教信仰的影响。近年来,涉及“全能神”邪教举办少儿夏令营、荼毒6-12岁儿童思想的案件屡有发生。可见,提高中小学生自身防御邪教能力已迫在眉睫。对此,一是要将反邪教基础知识适当融入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党支部、团支部作用,定期开展反邪教第二课堂;二是主管部门要与中小学校合作建立并落实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法制教育、暑期警训等形式,引导学生了解邪教的特征和危害,学习抵制邪教拉拢的基本应对方法,并激发其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青少年的意识形态教育事关国家安全命脉,加强下一代反邪教知识教育对于长期防范和治理邪教向农村地区渗透至关重要。(完)

参考文献:

[16]邵祖峰,刘菲.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平安乡村建设理论基础、路径与体系[J].湖北警察学院学报,2019(5):133-140.

[17]董筱丹,梁汉民,区吉民,等.乡村治理与国家安全的相关问题研究——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的结构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2):79-84.

[18]谢中榜.社会力量参与邪教治理研究——基于温州的实践样本[J].科学与无神论,2019(2):59-64.

[19]毛欣娟,胡弘业.社会调控视阈下的邪教防控对策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1-98.

[20]毛欣娟,胡弘业.社会调控视阈下的邪教防控对策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1-98.

 

 

版权所有:晋风网  晋ICP备20210056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