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薛东晓、黄卫东山西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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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薛东晓、黄卫东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年11月28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薛东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黄卫东涉嫌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建议,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薛东晓、黄卫东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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