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周昱丽)针对动火作业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7月29日详细解读相关规定,强调社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六必须”现场管控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动火作业是指在非明火工艺设施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近3年来全国发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灾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高达6起,教训极为惨痛。
新规明确作业要求与禁令
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已于本月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气进行焊接或者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内部的用火管理制度,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批准,查验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或者电气焊接、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持证上岗是硬杠杠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各单位以及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
现场管控务必做到“六必须”
动火作业期间,严格作业现场管控,务必做到“六必须”:一是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二是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三是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四是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是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六是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果发生火灾,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立即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疏散人员。
鼓励社会监督举报
为织密安全监管网络,山西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存在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来 源:
时 间:2025-07-30 13: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