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事故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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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牛牧瑶)6月28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运行有关情况。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是指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担保伤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快速高效急救,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一种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截至目前,山西省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了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局长李安林说。

全面实施抢救费用“预担保”。山西省不再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将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内的抢救费用全部无差别、无限额地纳入道交基金的担保对象。即:只要是在山西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论肇事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论交通事故伤员将来会承担什么责任,不论伤员或责任方有无偿还能力,全部无差别地由道交基金预先提供7日内抢救费用的担保,为医院收治交通事故伤员提供前期医疗费用保障。

 

推进医疗机构实施“快抢救”。道交基金管理人预先向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抢救费用的担保,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全天候24小时提供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服务,在收治交通事故伤员后,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7日内先行挂账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快速、高效救治,不得向伤者及其家属催收医药费用,不得因急救费用而延误诊疗。伤员就近、就急被送往非绿色通道医院抢救的,只要是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先行开展紧急救治的,同样享受政策保障。

 

高效实施道交基金“后付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通知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及时依法向收治伤员的医院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并通报医院。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后,会向医院和伤者本人或其家属核实抢救费用情况,基金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垫付尚未结清的抢救费用。道交基金将申请垫付的时限,从原来的自接受抢救起30日延长至60日,为伤者家属留出足够的申请时间,充分保障伤员的救助权益。

山西省不断健全相关运行配套保障机制,在资金保障方面,为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垫付1.5亿元预担保抢救费用;在急救危重症伤员方面,推动建立山西省交通事故医疗急救远程支援中心;在机制运行方面,强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协同共治,有力推动和保障“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绿色通道畅通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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