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等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快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分配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向“三区三州”以及“三区三州” 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此外,还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