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共1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其他类型突发事件,视情况设立专项指挥机构。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边完善、边应急”的原则,承接好相应职责。(记者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