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孩子、房子、车子……9月这些新规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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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讯 9月,迎来开学季,除了备受关注的教育新规,还有哪些政策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一起来看。

山西↓↓

全省契税使用税率降为3%

9月1日起,山西契税使用税率降为3%,还有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或者土地、房屋权属调换且不缴纳调换差价的,免征契税。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启动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9月1日起施行。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省有需求的城区小学提供校内午餐全覆盖。

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全省推行

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地促进二手车流通。

推广应用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全国↓↓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最高可达1亿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实施,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加强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

9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明确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对欺凌、性侵建立零容忍处理机制

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实施。《规定》将防治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并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此外,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9月1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超标超前培训将被问责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将被问责。

旅客非自愿退改机票不得收取退改费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9月1日起实施。《规定》删除了关于行李尺寸、重量、免费行李额、逾重行李费等统一规定,承运人可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外公布。明确旅客非自愿退票和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不得收取退票费和变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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