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山西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眼“前瞻、系统、管用、可操作”,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从改革创新应对重大疫情的体制机制入手,加快建立健全我省集“防、控、治、研、学、产”为一体的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二部分,提出了六个方面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防、控、治、研、学、产”六位一体、“防、控、治、研”四位一体和“防、控、治”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强防控能力建设;乡镇、街办筑牢“防控一体”基层疾控网底。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医防融合。二是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和检验能力建设,省、市、县三级分别按标准加强传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设置床位,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补齐妇幼应急救治能力短板。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和科技、信息支撑。三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救助机制,加强保障机制,满足群众需求。四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储备体系,完善物资管理,确保有效沟通衔接。五是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指挥体系。组建中共山西省委公共卫生健康委员会,完善平急结合机制,加强指挥能力建设,提升高效有序应急响应能力。六是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依法治理、严格执法司法,加强审计监督。
第三部分,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开展演练评估、扩大舆论宣传等5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