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功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层面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各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司法行政等重点改革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明确改革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立省本级和太原市、晋城市示范推进改革,树立改革样板;明确全省各单位承担的具体改革任务,提出各市、县(市、区)改革过渡时期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将探索设立接待窗口,方便收取申请材料和接受咨询。(记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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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1-06-15 16: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