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太原市已创建成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大同、忻州、吕梁等8市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城市。我省出台《山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供水系统、卫生器具器材、节水设备、计量仪表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此同时,完成了民用建筑节水工作调研,起草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草案)》《山西省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草案)》,从建筑供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浇洒系统、雨水利用、中水利用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详细规定。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与省水利厅共同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落实,加大城镇节水降损力度,全方位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管网更新,持续推进既有用水户(住宅和服务业等)一户一表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记者晋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