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范围为全省城乡建筑领域,重点为农村、城乡接合部和城市社区;整治内容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等。
在专项排查整治中,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将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另外,省政府安委办将组织11个专项督导组,从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记者李涛)




来 源:
时 间:2020-09-08 15:3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