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明星为维权追踪美国最大邪教之一“科学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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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邪教网2024年4月3日消息,通讯员:桑梓】“科学教派”(即“山达基教”)被多个国家以及众多学者、媒体认定为邪教,然而“科学教派”在美国拥有深厚势力,不但通过政商界的关系稳固地位,还精心拉拢明星为其宣传。巨星汤姆·克鲁斯既是教中高层,也是教主大卫·密斯凯维吉的密友。近些年来,越来越多信徒意识到自己受到欺骗和剥削,选择离开该组织,其中好莱坞女星丽亚·雷米尼更是通过写书和拍摄纪录片持续揭露“科学教派”内幕,从而也招致了“科学教派”的计划性“压制”。为此,2023年8月,雷米尼提起诉讼,指控“科学教派”及大卫·密斯凯维吉对她进行跟踪、骚扰和诽谤。但密斯凯维吉却利用财势不断躲避应诉。2024年2月14日,美国娱乐新闻网站“雷达在线”(RadarOnline)记者亚伦·约翰逊(Aaron Johnson)报道了该案的最新进展以及雷米尼为诉讼付出的不懈努力。

丽亚·雷米尼(左)大卫·密斯凯维吉(右)。图源:MEGA

丽亚·雷米尼(Leah Remini)正在向大卫·密斯凯维吉(David Miscavige)步步紧逼。据“雷达在线”网站了解,该案法官哈莫克(Hammock)已经初步裁定对密斯凯维吉的传票已有效送达。(译注:在美国民事诉讼中,原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委托第三方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被认定有效送达后,诉讼才能进入到更深的阶段,因此有些被告会用尽各种办法使传票无法被认定有效送达。)

一旦该裁定生效,这位行踪难觅的64岁“科学教派”头目则需在30天内对雷米尼的诉讼做出回应,结束他与这位好莱坞明星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

“科学教派”大楼。图源:MEGA

据“雷达在线”报道,雷米尼称其花费了1万多美元追踪密斯凯维吉的传票送达情况。她还提交了照片作为证据。照片显示,一位努力追踪密斯凯维吉的传票送达员最终将法律文书扔到“科学教派”保安脚下。

密斯凯维吉的律师杰弗瑞·里夫(Jeffrey Riffer)则声称,传票送达的地方并不是密斯凯维吉居住或工作的处所,因此,雷米尼一方没有“相当努力地”去寻找密斯凯维吉。

据称,法官对此不以为然。

据一位致力于揭露“科学教派”的记者托尼·奥尔特加(Tony Ortega)透露,法官在初步裁决中说,在合适的地点尝试两到三次送达文书,通常被认为是“相当努力地”,而他认为雷米尼的努力已经超过了她应尽的义务。

密斯凯维吉(左一)参加“科学教派”活动。 图源:MEGA

据“地下掩体”(the Underground Bunker)网站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原告多次试图向七个地址送达传票,这些地址或多或少与‘科学教派’和密斯凯维吉有关联。到目前为止,为了向密斯凯维吉送达传票,原告律师已经花费了‘近1万美元’”。

送达传票的相关照片。图源:洛杉矶法庭文件

“‘科学教派’拥有或经营众多产业,很难确定哪一处是密斯凯维吉的‘常住处所’或‘经常营业地’。‘科学教派’使用大门、律师和私人保安来掩藏密斯凯维吉的行踪……”

“‘科学教派’保安显然负责这些产业,他们可以拒绝、也确实拒绝了传票送达员进入‘科学教派’的各处产业。因此,传票送至保安,就代表已送达密斯凯维吉。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结束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项初步裁决。哈莫克法官的裁决尚未正式公布,但看来雷米尼将赢得这一轮。

“科学教派”的一处产业和其中的保安。图源:洛杉矶法庭文件

“雷达在线”曾报道,2023年8月,雷米尼指控“科学教派”和密斯凯维吉对她进行跟踪、骚扰和诽谤,并声称他们“实施一系列破坏和摧毁”她生活和工作的活动。“2013年,当她公开脱离‘科学教派’时,‘科学教派’将她视为压制对象,并宣布将公开“黑料”,这是‘科学教派’制订的压制行为。(译注:“压制对象”Suppressive Person,简称SP,“科学教派”内术语,系指因质疑“科学教派”而被其打压的信徒;“黑料”Fair Game,“科学教派”内术语,系指 “科学教派”对其视为敌人的个人和团体实施的政策和做法。)”

以上是“雷达在线”的报道。

一路克服各种艰难阻碍,执着于让邪教头目站上法庭的丽亚·雷米尼令人敬佩!而“法轮功”围绕“一张桌子”展开的滥诉行为则令人不齿。对此,中国反邪教网有话说。

2008年8月,因对“法轮功”成员十多年来一直聚集在纽约法拉盛宣扬邪教、抹黑中国感到强烈愤慨,李华红等华人华侨在纽约注册成立了“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the Chinese Anti-Cult World Alliance)。在纽约法拉盛街头设立固定摊位抵制邪教“法轮功”的宣传。2015年3月,以张静荣为首的13名“法轮功”信徒以“侵犯宗教自由”为名,在纽约布鲁克林向“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提起诉讼,称“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对他们进行骚扰。2022年10月,经过旷日持久的缠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判决系终审判决。

在“法轮功”眼中,任何人、任何媒体、任何组织都没有批评“法轮功”的自由。按照其头目李洪志的“最高指示”,所有对“法轮功”的批评都是在“诽谤大法”,决不能容忍。

可惜,所谓的“宇宙主佛”也不得不遵从中国、美国等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概莫能外。李洪志曾因违法在美国受到处罚。

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在美国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西方主子是如此不给面子,这让“宇宙主佛”李洪志怎么也没有想到。针对这一指控,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5847704),要求被告李洪志出庭。李洪志自以为是,不肯出庭受审,想通过歪门邪道摆平。殊不知,法庭又开出拘传令,法官又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6579413)。送达被告,李洪志傻了眼,无奈之下只能乖乖地通过电话与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均表示认可,并受到法律的处罚。由于被告李洪志未按时出庭,藐视法庭和法官,又受到了第2项指控,罪上加罪。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又因交通超速犯罪受地区法院处罚,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

今年是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25周年,中国反邪教网在此特别提醒年过古稀的李洪志:有一张通缉令,别忘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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