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摄理教”头目郑明析二审被判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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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网站“宗教与真理”10月2日报道,“摄理教”邪教头目郑明析(79岁)因性侵、猥亵女信徒等罪名,二审被韩国大田高等法院第三刑事部判处17年有期徒刑。

▲ 大田高等法院正门

报道称,10月2日,大田高等法院第三刑事部在二审审判中以准强奸、强制猥亵等罪名判处郑明析17年有期徒刑。此外,他还被责令公开、告知个人信息10年,佩戴电子定位追踪装置15年,并接受120个小时性暴力防治项目。此前,郑明析一审中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此前,郑明析因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猥亵、性侵4名20多岁女性(含强奸致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于2018年2月刑满出狱。出狱后,郑明析再次犯下同样罪行,于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在忠清南道锦山郡月明洞修炼院等地先后猥亵、强奸一名29岁女信徒23次,并性骚扰一位澳大利亚籍女信徒(30岁)和一位韩国籍女信徒(准强奸)。预计郑明析因性侵罪将累计服刑超过30年。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郑明析自封为“弥赛亚”,通过对信徒进行洗脑实施犯罪。“被告利用其教主身份,持续对信徒进行洗脑,将性暴力行为伪装成宗教行为加以正当化。此外,考虑到被告人否认犯罪、毫无悔意、掩盖犯罪事实、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伤害等情况,请求判处被告比一审23年有期徒刑更重的刑罚。检方要求判处郑明析两次30年有期徒刑。”

然而,郑明析方面否认了一审和二审中的指控,称女信徒没有被洗脑,也并非没有能力反抗,且他一直宣扬自己是人而不是神。但二审法庭认可原审判决,认为受害人的陈述前后一致且具体,对未能记住部分也明确区分,因此陈述具有可信度。

据《中都日报》报道,“二审法庭还维持了一审判决,即两名受害者在遭受性暴力时,处于心理上无法反抗状态,导致无法行使性自主权。”二审法庭根据宣传教会教义手册和教会二号人物信徒的法庭陈述,认定被告人郑明析自封是“弥赛亚”“救世主”,在教会中享有绝对权威和地位。受害人在第一次遭受被告人性暴力时,教会核心信徒的态度使受害人认为被告人的性行为是处于宗教需要,无法做出理智判断,无法行使性自主权,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此外,法庭还认定,受害者在2021年12月首次与反“摄理教”团体接触时,仍未摆脱这种心理上的无力反抗状态,且在2021年9月录制犯罪现场时,这种状态依然持续。

2024年5月,检方在二审中发现郑明析还性侵和猥亵了另外两名女信徒,并就此提出了追加起诉,目前此案正在进行一审。

此外,被指控郑明析性犯罪同谋的“摄理教二号人物”金智善(又名郑朝恩)对二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不服,提出上诉。10月8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第二审判庭对以协助、教唆准强奸、强行猥亵等罪名被起诉的金智善维持原判。

▲“摄理教”发言人郑牧师发表声明

二审判决宣告后,“摄理教”方面表示,对事件真相未能得到澄清深感遗憾,并表示:“‘摄理教’不能接受这一判决。审判过程不公正,受到了传统基督教团体和媒体形成的负面舆论影响,具有明显偏见。”

▲ 信徒排队等候抽签旁听庭审

10月2日下午2点,大田高等法院302号法庭的旁听券通过抽签形式分发。开庭前几小时,“摄理教”信徒就已排队等待,并向法院申请集会许可,现场有一人进行示威。

或许,“摄理教”信徒们需要好好思考一下,自己所信仰的对象究竟是谁?信仰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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