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工头”到失业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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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吴伟泉,男,1959年8月出生在广东省梅州市。我21岁起在梅州市某住宅建筑公司从事施工技术的工作,在公司做了5年多后,年少气壮的我决定自己承包工程,当上了包工头。

      

1997年10月的一天,我晨跑经过市邮电大楼大门口,看到有人聚在那里练功。我出于好奇走过去看一看,这时有一位阿姨向我介绍“法轮功”,还说能祛病健身。当时我的身体不太好,于是问她:“要不要交学费?”她说:“免费教功。”当时我就买了一本《转法轮》。

 

我以前没有接触过任何气功,看到“法轮功”的书后,认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要按书中说的“真善忍”要求去修炼。为了祛病健身,每天早上6点起床到练功点练功,晚上学法,有时与“同修”交流练功心得。经过一段时间,我自我感觉身体好多了,认为是“法轮功”救了我,于是更积极地练功学法,甚至晚上也经常出去“弘法”。为了提高层次,我还多次参加乡镇的“弘法”活动。

      

为了“弘法”,按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要求,我负责了全部交通费用,还自掏腰包印刷了宣传资料。我自认为是做了善事,积了德,提高了层次。一心沉迷“练功”“弘法”,我根本顾不上接工程,也没有精力去设计图纸,还导致其中一个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倒赔了26万元合同款不说,还损失了信誉。

     

1998年冬的一个晚上,我睡梦中突然感到肠胃翻江倒海,坐卧不安,但心里想的是“师父”李洪志在帮我“消业”,我要上层次了。妻子见我难受,准备带我去看医生,我说自己一定会挺过去。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非常后怕,如果当时是要命的病,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1999年7月的一天,练功点负责人说:“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不能再练功了,我们有时间的、不要上班的,8点到市政府信访办去反映情况,大家尽量参加。”我8点赶到市政府门口左侧空地,已经有很多人在那里聚集。我看见有5个人进了信访办,约1个小时后他们都出来了,大声说:“正式宣布取缔‘法轮功’,大家马上离开现场。”

     

我回到家里想不通,心想是不是政府没有调查清楚搞错了吧。有功友来找我,说要去北京上访,费用不够,我原本也要去,临出门时突然想起有几份工程图纸必须要亲自设计,我于是停下脚步,转身回房把家里的现金3.6万元交给了他们,亲自开车把他们送到火车站。

 

送走上访功友后,居委会主任、派出所民警来我家找我,他们对我说:“‘法轮功’被国家取缔了,不能再练了。”当时我答应他们,但心里对“法轮功”坚信不疑,偷偷在家里练功。我反复地看书学法,沉迷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认为现在人类道德败坏了,相信人类马上要有大劫难,地球要爆炸了,脑海里把李洪志当成了救世主。

 

我想世界末日就要来了,挣再多钱也没有用,干脆就不再承包工程,有客户来咨询生意我也一概拒绝,家里一下子断了经济来源。父母的生活费和2个女儿的学费我也不闻不问。在李洪志的新“经文”“不会再有10年了、时间不多了、最后的最后了”的蛊惑下,我到处讲“真相”、讲“三退保平安”、散发“法轮功”的资料等,还毅然卖掉车子和房子,凑了30万元,购买了电脑、打印机和光盘等,制作条幅、标语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和散发。人手不够时,我就带上我妻子一起去帮忙,偷鸡摸狗般宣扬“法轮功”。一旦做起这些事,人就没有了理性。我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精神控制,无视国家法律,不顾一切后果。  

 

如今,我很庆幸自己及时清醒了过来,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危害性。我认真反省,自己练功学法后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我其实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就是一场空。我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更是给亲人带来了无尽伤害,连累了妻子,特别是给行动不便已八十高龄的父母、岳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两个女儿原本学习成绩优异马上高考,因家庭没有了经济来源不得不放弃大学梦,早早地辍学外出广州打工补贴家用,一个原本幸福的小康家庭就这样毁在了我的手里。我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法轮功”这个邪教害的。

      

(案例选自《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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